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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02

    在南方的时候

    在南方的时候

     

    刚到密西西比南部的小城时,第一个感觉是回到了中国。在单位里,学生们和秘书们都恭恭敬敬地称教授们“Dr. 某某”,或对官大一些的就索性称某某院长或校长,没有人嫌称呼太长拗口,只怕对教授们官儿们失了尊敬。第二感觉是大家的生活节奏都有条不紊,平缓祥和,加上软软的南方口音和常年的绿树鲜花,更觉得像是来到了世外桃源。密西西比有很多地方还没有脱贫,rundown的旧房子比在北方看到的稍微多一些。尤其是在比较偏远的乡村,我还惊讶地看到那种铁皮房子。

     

    Mississippians are still recovering from the Civil War.” (“密西西比仍然在舔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伤痛”注: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我的一位从北方来的同事警告我说。我一笑了之,不作回答。心想两百年了,什么样的伤痛还能好不了?!美国历史上的南北战争,南方的邦联(Confederacy)军和北方的联盟(Union)军为了自己的信仰和利益而战,留下了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虽然后来南北两方分裂避免了,可是在许多南方人的心中,邦联军的失败是难以忘怀的耻辱。就是在今天,邦联军的旗帜还可以在南方一些本地政府的所在地与联盟的国旗一起高高飘扬。有一年密西西比靠海边的一个城市新盖了一座邦联博物馆兼档案馆,开馆那天,我们学院的院长系主任等都专程前往(开车一小时),事后我听他们议论此事的口气,好像去没去就是一个态度问题和忠不忠的问题。再后来有一次,听到一个学生(中年妇女,在海迪斯堡算“society lady” (即上流社会之女士)之类的人物)谈起纽约的时候,义愤填膺的叫他们为该死的Yankees,而且还轻蔑地说她这一世都不会踏上Yankee的土地。经历了这些小插曲,我方始相信我的同事对密西西比人的观察和评语。我相信这只是极少数极个别的极端分子。不过,我还是慢慢地习惯并喜欢上了南方,不是因为它像中国,也不是因为它的天气像武汉,而是因为南方盛产优秀的作家,因为他们笔下的南方浸透着一种情调,与周围的节奏和文化非常的协调。

     

    在洋插队第一部曲的时候,沾了学校东亚图书馆的光,有《当代》《十月》《收获》,常常得以过小说瘾。后来带儿子上公共图书馆,又染上了看英文畅销小说的瘾。到了洋插队第二部曲,此瘾得到了大发展,因为到了南方。一天在报纸上看到一篇书评,介绍一位住在北卡一个农场的有着英语文学博士学位的作家叫Charles Frazier,辛勤笔耕五年,写出一部反映南北战争时期的爱情故事。文中提到他因全力写作,教职也辞了,靠妻子教书挣钱养家糊口;又提到书中的情节是祖辈的真人真事。书的名字就叫“Cold Mountain.”(《冷山》) 美丽的故事和书名使得我急不可待的上当地的公共图书馆去借,可是南方!后来还是自己买了一本聊解君子之瘾。此书的功力果不凡响,细腻,伤而不悲,痛而不惨,一种婉柔坚强的美。Frazier一炮打响,很快登上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第一名(有趣的是,Yankee 的报纸不管你是南方人还是北方人,只要你有成就,南方人也登上Yankee人的报纸)。现在这个故事已经在英国拍电影,制片人就是曾经把《英国病人》(English Patient)搬上银幕的Anthony Minghella

     

     另一个让我上瘾的作家是John Grisham. 他出生在阿肯色,但在密西西比上的大学和工作,所以也算密西西比人。他从小就梦想当文学作家,但命运却让他先上大学读会计,毕业后又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了十年。可是他一直把写小说当作他的嗜好,在每周60-70个小时工作的时间里,还挤出时间写小说。他的第一部小说“A Time to Kill”曾经多次被出版商拒绝,后来终于被一家小出版社接受。因为他的经历,他专门写法律界的故事,多部小说都被拍成了电影。真正使他成名的小说是“The Firm” Paramount把他这部书的故事买下来拍电影之后,众多的出版商突然认识到了Grisham的价值,从此他成了专业作家,一红不可收拾。“The Pelican Brief“,“The Client”,“The Chamber”,“The Runaway Jury”,“The Rainmaker”,“The Partner”,“The Street Lawyer”,“The Testament”,“The Brethren”,以及今年将要出版的“The Summons”,都是与法律界有关的故事。其中The Rainmaker 的电影还得了奥斯卡奖。往往读他的书,看第一页就会被吸引住。另外两部书“The Painted House”和“Skipping Christmas” 是非法律题材,不如他的法律题材的书引人入胜。但是The Painted House 描写Arkansas棉农佃户的生活,也很细腻,如有耐心细细欣赏,也是一部好小说。我对The Painted House 有偏爱,是因为我在南方的生活经历,读这部小说的时候,总是让我联想起旧社会地主们对贫下中农佃户们的残酷剥削,觉得我的阶级感情又有新的提高。

     

    后来因为气候和其他原因,离开了南方,可是那片“水深火热”的土地上产出的故事,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

     

    写于2003

    读闲书:《长恨歌》—王安忆著

    刚读完这本小说,昨天又在报子上看到为这部小说编的电视剧和电影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开机。于是就想在这里说几句。
     
    小说描写一个普通的上海女孩王琦瑶的一生。王琦瑶是一个美丽清纯的少女的时候,由于偶然机会参加了上海小姐的选美活动,成为第三上海小姐。之后被一个国军大款收养为“二奶“,住在豪华公寓里。在国军撤离大陆前不久那个大款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王琦瑶的生活也随着新的社会制度到来和一系列的社会变化而变化,但是那次当选上海小姐的辉煌和短暂的豪华生活的经历,始终伴随着她,影响着她。
     
    小说最突出的风格是细腻,细到了心里,骨头缝里。作者对每一件事、每一个场景、每一个人的描写,仿佛这些都是有血有肉有灵的,让你感到丝丝的细流一点一点的慢慢渗入你的全身心。如作者描写上海弄堂里的闺阁:
     
    “上海弄堂里的闺阁,是八面来风的闺阁,愁也是喧喧嚣嚣的愁。后弄里的雨,写在床上是个水淋淋的“愁”字;后弄里的雾,是个模棱两可的愁,又还都是催促,催什么,也没个所以然。它消耗着做女儿的耐心,也消耗着做人的耐心,也免不了有种箭在弦上,钗在匣中,伺机待发的情势。它真是一日比一日难挨,回头一看去又是日苦短,叫人不知怎么好。闺阁是上海弄堂的天真,一夜之间,从嫩走到熟,却是生生灭灭,永远不息,一代换一代的。闺阁还是上海弄堂的幻觉,云开日出便灰飞烟散,却也是一幕接一幕,永无止息。“
     
    王安忆在部小说里展现了她对人物刻画的几近炉火纯青的技巧。王琦瑶不是一个领导潮流的人物,而是平凡的弄堂女孩,有自然的不矫揉造作的美,也没有什么为自己 未来的超前计划,她所寻求的是依靠,这就是为什么当年轻的程先生表露爱意,而她却不辞而别投入国军大款的怀抱。而后来发生的一系列变故,迫使她成为自食其力的人,寻求物质依靠不可求,演变成为寻求精神上的依靠。
     
    故事里的另外几个主要人物,程先生,蒋丽莉,等,也都刻画的入骨三分。读完这部小说后,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在我的心里盘桓了好几天,留下许多回想的余地。
     
    唯一感觉不足的是,书的一开头,对上海弄堂有整章的描写,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在第四章才珊珊来迟,故事的展开则在第五章,这对性急的现代读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挑战。我就跳开了前面第二章对上海弄堂流言和第三章对鸽子的描写,径直翻到王琦瑶出现的第四章开始。但是读完整个故事再回过头来读哪些跳过的地方,就能体会到作者的用心了。
     
    (写于2006年1月)